查看原文
其他

西安多人房租未到期却被迫搬离!刚刚,最新风险提示发布

896汽车调频 896汽车调频 2021-07-19

近日
多名听众向896记者反映自己在“城城找房”上租的房子出现问题


有的租户突然被通知腾房

有的租户仅仅租住不到两个月就被通知搬走


到底怎么回事?↓↓↓

今年8月15日,金女士在某网站看中一套位于浐灞区启源二路的辰宫双河湾小区的一套房源,之后有中介主动联系了金女士,自称“城城找房”的工作人员,并称该房源的房东将租房事宜全权委托于该公司。



8月16日,金女士与“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签订了代理出租合同,房子月租金为2520元,对方表示年付有优惠,价格为1890元/年。最后,金女士按要求下载“城城找房APP”签订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了一年的房租和押金共计25800元。



令金女士没想到的是,10月15日,房东托人突然给她打电话说,让金女士搬走,原因是没有收到房租。
金女士:“我从来都没有见到过房东,把一年的房租都交过了为什么说我没交过房租呢?我立刻寻找房东的电话与他进行联系。” 

金女士与房东聊天记录△


房东表示,自己已经2个月没有收到过房租。
金女士:“我联系城城找房的工作人员,对方的答复是会退还剩余的租金,但需要分6期才可以退完。我觉得这不太合理。”

“城城找房”与房东签订的托管合同△


记者联系到“城城找房”的工作人员,对方称随后会就此问题进行说明。



今天(10月21日),@城城找房 发布一则致歉信,内容如下:


此前,“城城找房”曾发布一则“致业主朋友的一封信”:“因疫情租客退租,产生了大量房屋闲置及退款。在弥补业主损失之时,在行业内却传出了“某些公司集中跑路”的消息,由此,大面积恐慌情绪开始蔓延,出现了业主讨要租金,租客集中退租的现象,直接导致城城找房面临巨大的现金流压力。同时,恳请业主给予三个月缓解的时间来分摊支付,缓解现金流压力。 ”

896记者了解到,不仅在西安,郑州、海南、成都、重庆、大连、长沙、武汉等地也出现了消费者针对“城城找房”的维权事件。


896记者查询到,针对“托管式”住房租房相关问题,西安市三部门(住建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已于2020年8月下发了《西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意见》指出,从2020年10月1日起,西安“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租赁交易资金实施专户监管。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租客和托管企业通过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网签合同                    
  2. 租客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周期和数额将租金存入企业监管专用账户
  3. 托管企业通过平台申请释放已付租赁周期内监管账户收到的租金
  4. 服务平台将企业申请释放信息推送给监管银行
  5. 监管银行核实业主账户收款信息
  6. 服务平台方可通过该次资金释放申请

意见实施后,“托管式”租赁企业在开展业务前必须与西安市范围内的商业银行签订《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书》,之后由企业在监管银行开立存量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租客在通过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时,会弹出提示框“是否接受租赁资金监管”。租客可根据提示内容勾选。<凡未接受资金监管的,双方应自行承担交易资金风险>
 该政策一出,将对“托管式”租房乱象进行有效遏制,也能较好地维护租客及业主的利益。


今天(10月21日),西安住建发布租房风险提醒:

一、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
房东、租客应选择规范、市场信誉度高的住房租赁企业,进行住房租赁交易前,先登录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http://zfwsbg.xa.gov.cn/HousesRentWeb.WebApp/)(以下简称租赁平台)查看企业是否在租赁平台进行开业申报,同时查看该企业是否已进行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最大程度降低租房风险。
未在租赁平台进行开业申报以及未进行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企业,请市民朋友谨慎选择。
二、警惕租金“陷阱”
房东在委托、出租租赁住房或租客在租房过程中,应多方了解周边或同地段出租住房的租金价格,克服贪图小便宜的心里,警惕企业“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带来的风险。房东将住房委托、出租给企业时,对委托、出租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提高警惕,切勿被过高租金所吸引;租客租赁住房时,对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以及优惠力度过大的,应慎重选择承租。
三、谨慎选择租金支付周期
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租金支付周期和付款方式。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按月或最长不超过按季支付租金,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租金。要警惕租金大幅度优惠的宣传,谨防企业利用“房租支付周期差”建立资金池,降低自身权益受损风险。
四、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
租客支付房租和押金时,应向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出租方为企业)、个人账户(出租方为个人)支付租金。当出租方为企业时,切勿向合同约定之外的企业账户、业务员个人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款项(包括支付宝、微信等个人收款账户)。转账支付应保留转账凭证,现金支付应要求收款方出具收据。
五、防范“租金贷”等风险
租客承租房屋时,要注意查看租赁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租房贷”“房租分期”等相关条款,对需要手持身份证拍照的行为谨慎问清用途,避免“被租金贷”。确需使用贷款支付租金的,应到信誉良好、规模较大的贷款银行签订单独的贷款合同申请贷款,并仔细阅读贷款合同内容,不将贷款合同嵌入到租赁合同中。
六、查验房源信息和房源状况
租客租房时,应仔细查看所承租房屋是否在租赁平台进行挂牌(租赁平台具有房源核验功能),或查验租赁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经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等),避免租赁产权不明晰的住房。
对于住房租赁企业出租房源,租客要主动要求查看该公司与房屋权利人签订的委托协议或租赁合同,了解该房源的委托期限、租赁期限以及支付方式等信息。
七、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签订合同前,务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对违约责任、押金退还、租金支付等约定要清晰,双方作出的口头承诺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推荐使用我局官网公布的《西安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租赁合同30日内,应当通过租赁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来源:896汽车调频原创,转载请注明
记者:胡依依

编辑:胡依依

责编:赖婷

审核:刘临安 



西安重要提醒!事关房子

西北首家冰雪世界要来西安

超醉驾标准两倍多!西安一女子...

重磅!新冠病毒可由物传人!


新闻线索提供:029--85229784

广告商务合作:18691889892

支持维权!
点个“在看”
持续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